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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等工作职能,做好教师思政工作、师德教育、师德考核、师德先进选树、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师德师风建设配套制度制定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国家、自治区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统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督促协调各部门推广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提升教师普通话及规范汉字使用水平;
(二)负责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出台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指导、检查、督促及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负责教师引进、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导师遴选及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等环节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的综合考察和把关,执行“一票否决制”;
(四)协同各部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表彰、师德典型宣传推荐等活动;
(五)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六)受理涉及师德师风、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案件举报,对教职工出现的师德失范问题进行核查,牵头按相关规定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进行处理;
(七)与学校其他各党政部门紧密配合,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能力,努力推动构建大思政教育体系,形成思政教育合力;
(八)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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