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呼伦贝尔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将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9月28——9月30日)
1.在各部门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申报人需根据《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表》提供支撑材料的原件,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支撑材料进行复审,支撑材料的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后按照目录单顺序,装订成册。(各认定部门需在《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表》和材料册相应材料上盖审核人员名章。)
2.中、初级不需要填写《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表》,只按目录单要求提交装订好的材料册。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说课工作(10月4日——10月7日)
1.各学院对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人员按要求进行说课打分(行政部门申报人员需在所任教学院说课)。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不参与此环节。
2.说课时间为10分钟。
3.思政组说课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
三、各二级学院初审组民主测评、推荐(10月4日——10月7日)
各学院初审组按照申报人申报类别的评审条件,对申报人的任职时间、思想品德、师德师风、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申报资格进行测评考核,民主测评采用打分的方式,参加测评人员需达到所在院(部)总人数(因公外出人员除外)的50%以上,最后得分取参会人员打分的平均值,各学院职称初审组根据个人工作业绩,经综合评价,将申报人员排序后推荐到学科组评审,并在本部门公示推荐结果(行政部门申报人员需在任教学院民主测评、推荐)。(民主测评由各二级学院自主进行,无统一表格)
四、提交材料时间、要求
1.提交材料时间:10月8日下午17:00前。
2.提交正高、副高、中初级材料(以部门为单位):
(1)《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表》
(2)职称评审材料册
(3)《2021年职称评审说课评分汇总表》纸质版(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签字盖章)
(4)《课时、学生评教成绩和班主任辅导员统计情况表》
(5)《师德测评表》汇总表纸质版(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签字盖章)
(6)《职称申报审核报告》纸质版(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签字盖章)
(7)个人诚信承诺书
注:相关表格已上传至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10月8日下午17:00前前务必上交所有材料至逸夫楼204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