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评聘等实际情况,现开展我校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并开展工作。
一、初审小组负责对部门内申报此次职称评审人员的以下情况进行初审:
1、评审资格
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审核,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成绩
申报人需下载《课时、学生评教成绩和班主任辅导员统计情况表》,到相关部门审核后上交到本部门(行政部门人员提交到任教学院);
3、继续教育课时等业绩材料
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课时截止到申报时间(继续教育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补报相关材料;
4、初审小组要对参评人员进行师德测评
各部门组织成立师德测定小组(师德测评小组成员中学生占50%,领导和教师代表各占25%),测评成绩低于85分为不合格,测评合格者方可申报。党政、教辅部门的资格审查、师德测评等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行政兼职教师到所在学院),参照二级学院进行;
5.各部门初审小组根据个人工作业绩,经综合评价,将申报人员排序推荐到学科组评审,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推荐结果。推荐审核报告需初审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参评教师要求
1.提交代表作
申报正高级职称需提交两份代表作(有一篇必须是论文),副高级提交一份代表作(必须是论文)进行盲审。
提交代表作需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格式“正高/副高-学院-姓名-学科组”,提交的代表作要求去掉单位、姓名等所有能透露个人相关信息的文字部分,代表作要求字迹清晰,如因字迹不清,影响评审结果,后果自负,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行政部门人员提交到任教学院)。(学科组分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组、思政组、理学农学组、文史组、工科组、法学组、经济管理组、教育学组(含体育)、艺术学组、教师教育课程和学科课程教学论组。)
2.报名要求
每个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大部分教师已注册,进行密码找回后,登陆即可),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线下填写申报,并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表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职称评审需填写《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表》、《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以部门为单位提交。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职称报名时间9月23日-24日,提交材料时间9月27日15: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
2.提交材料:
(1)《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花名册》一份电子版(发至杨蕾企业微信)、纸质版(部门初审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逸夫楼204室。
(2)代表作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格式“正高/副高-学院-姓名-学科组”,以部门为单位电子版统一发至王茁企业微信。
四、《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表》支撑材料复审、各部门推荐及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注:
(1)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市人社局要求,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必须具备高等教师资格。
(2)《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表》、《呼伦贝尔学院职称评审花名册》、《课时、学生评教成绩和班主任辅导员统计情况表》、《师德测评表》、《职称申报审核报告》均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