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进一步做好我校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驶。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教育部“六禁令”和教师师德“红七条”。
3.如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国家法律和《呼伦贝尔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各部门要做好学习宣传、日常考核工作。
4.在疫情防控期间,全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呼伦贝尔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离开海拉尔必须向本人所在部门及学校请假,私自外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人事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