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为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全校教师中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人员。
二、认定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传个人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名,报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1月11日——11月18日。
2.到学院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9日——
11月27日。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必须用A4
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必须是近一年体检合格证,体检表在人事处下载,到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有本年单位统一组织体检结果亦可);
6.近两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7.与网上报名同一版本的二寸照片。
注意: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复印件材料。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老师于11月19日—— 11月27日,提交审查材料,现场确认信息,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与师资管理科,逸夫楼201室。
联系电话:3103061
联系人:杨蕾
人事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