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人社办发[2020]28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教教师函[2020]25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评聘等实际情况,现开展我校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成立资格初审小组,并开展工作。
一、初审小组负责对部门内申报此次职称评审人员的以下情况进行初审:
1、评审资格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呼伦贝尔学院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等相关文件审核,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成绩
申报人需下载《课时统计及学生评教成绩情况表》,到教务处审核后上交到本部门;
3、继续教育课时等业绩材料
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课时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补报相关材料;
4、初审小组要对参评人员进行师德测评
各部门组织成立师德测定小组(师德测评小组成员中学生占50%,领导和教师代表各占25%),测评成绩低于85分为不合格,测评合格者方可申报。党政、教辅部门的资格审查、师德测评等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行政兼职教师到所在学院),参照二级学院进行。
二、推荐上报:
各部门初审小组审核后,结果要在本部门公示,并形成审核报告。9月23日上午11:00前各部门需上报人事处以下材料:
1.《职称申报审核报告》(院长、书记签字、盖章);
2.每个申报人的《课时统计及学生评教成绩情况表》;
3.每个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大部分教师已注册,进行密码找回后,登陆即可),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线下填写申报,并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
4.部门初审小组成员名单。
5.部门材料审核人员、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诚信承诺书》
注:
(1)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市人社局要求,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2)《师德测评打分用表》、《职称申报审核报告》、《课时统计及学生评教成绩表》、《诚信承诺书》均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