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校现开展持有“残疾证”人员普查工作,请各部门收到通知后认真传达,普查范围是在编教职工、聘用人员,凡持有“残疾证”的人员请于本周五前将原件及复印件交至人事处213室。(注:残疾证为残联颁发的,非工伤后认定的伤残等级)
人 事 处
2018年10月10日